甘科计[2011]17号
各高等学校、研究院所、省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2010年9月,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印发《甘肃省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经研究决定,2011年正式启动省杰出青年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1、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已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创新性业绩,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4、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5、在我省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项基金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省内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九个月;
6、作为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面上、青年基金、地区基金);
(2)1项国家“863”计划;
(3)1项973前期研究专项或973项目课题;
(4)1项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5)承担中科院科技支甘、西部之光项目,或作为子课题以上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97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6)申请人属我省相关学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且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
(二)申请人应当是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三)已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要求
申请人应围绕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提出项目申请。优先支持符合甘肃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原始性科技创新研究,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
2011年度省杰出青年基金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请登录甘肃省科技厅网站“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11年6月1日—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书面材料一式二份,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年6月21-22日。报送书面材料时附推荐单位推荐函。
三、按照基地、项目、人才相结合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科技人员承担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四、为提高项目资助强度,提高评审效率,2011年度省杰出青年基金试行限项申报。在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具有推荐权的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省重点实验室可单独推荐1项(在推荐函注明省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不计入推荐单位推荐指标。
五、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左右。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牛振明 0931-8885117, niuzm@gsstc。gov。cn
张利平 0931-8881093, zhanglp@gsstc。gov。cn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