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科技处、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总体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培育和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的创新产品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新产品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12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库,择优予以支持。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 火炬计划 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2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2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新产品计划仍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认真做好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
三、申请单位操作流程
(一)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部门。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州)科技局要加强管理,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杜绝项目多头申报。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凡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在线打印);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在线打印);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2010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书面报送材料:
1.用A4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2.在线填报“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划勾的项目,纸质材料中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原件或复印件。
3.按项目申报清单所列顺序用抽杆夹等夹住即可(不装订),待初评完毕推荐上报科技部时统一装订。
五、注意事项
(一)注意项目申报表中“研发经费投入、累计研发投入和至批产时总投入”等的不同概念,仔细查看填表说明。
(二)所涉及知识产权应根据与申报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据实准确填报。
(三)对照“产品类别代码表”,将申报产品的产品类别代码用铅笔标注在纸质材料最后一页的反面。
(四)非中央在甘单位除加盖本单位公章外,要求加盖市(州)科技局或主管厅局公章。
六、申报中心随时公布最新的申报注意事项及工作动态,请及时查询。有关申报用户注册、系统填报、项目提交等事项请咨询申报中心,申报用户注册信息请传真至申报中心。申报中心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68522908、68528068、68529028、68523396、68521776
邮箱:program@most.cn
七、我省受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邮 编:730030
地 址:兰州市庆阳路166号
联 系 人:省科技厅计划处 王 芳
联系电话:0931-8885176
附件: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