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共建人与自然和谐新天水
——2011年1月1日起我市自然水域全面实施五年禁渔

近年来,由于受环境污染和私捕滥捞等因素影响,我市野生鱼类的生存和繁殖受到严重威胁。从2008年开始,我市每年向全市自然水域大量投放人工繁育水生生物苗种,累计达340万尾。同时,加大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据今年调查,我市大部分自然水域的渔业资源退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鲤鲫鱼和水生野生物种明显增多。为了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保护珍稀鱼种繁殖,确保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实现我市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市畜牧兽医局本着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创先争优,特此发出了《关于在全市自然水域禁渔的通知》。

通知规定此次禁渔期为5年,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到2016年12月31日结束。禁渔区段为渭河、葫芦河、榜沙河、藉河、马鹿河、牛头河、大南河、西汉水、东河等河流及支流的自然水域。禁渔期间,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严禁偷鱼、抢鱼、炸鱼、毒鱼和电捕鱼;严禁非法制造、买卖炸鱼、毒鱼物品和电捕鱼工具;因科研、教学等特殊需要,确需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权限审批;在自然水域开展娱乐性游钓的,由管辖该水域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由市畜牧兽医局初审,报省农牧厅批复后实施。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管理机构将加大禁渔期监督检查力度,对拒绝、阻碍渔政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提请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对禁渔期内出现的非法捕杀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不仅要没收全部捕捞工具,还会依法予以处罚,情形严重者还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布了两个举报电话:0938-8214829、0938-8214260,接受社会监督。
另据了解,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还会在禁渔期继续向全市自然水域投放土著鱼苗鱼种和大鲵、秦岭细鳞鲑等稀有水生物种,以保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贡献力量,实现我市渔业产业健康、科学发展。
